十岁时候的陆景胥也遇到过这样一个像天使般的女孩,她记性不好,却如天使般善良可爱,他不会忘记她的一举一动的,哪怕她模样有了变化,可是她的神态他一直都记得因为她很特别。

那年因为没有家人的陪伴,情绪有些失落,他和管家到了游乐园。

玩了一会后他发现根本就没有别人口中的乐趣,于是他又去了原本自己喜欢的书店,准备挑几本书回家时却遇见了偷跑出来看书的她(不要问他为什么他知道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因为她后来回家是他送回去的,她不知道路),小小个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看书。

他当时没想到竟然有和他一样喜欢看书的小伙伴,他想靠近她,想和她一样坐在角落安静看书。

当他向他走过去时,他也记不清当时那个是怎么撞到他的,还是他不小心碰到了别人,只记得那三四个十三四岁的准备打他时,她拿着书站了起来,走在他们的面前毫不畏惧吐出两个字“买单。”

后来他才明白,那些人是偷了书,但因为撞倒了,书从怀里摔了出来,所以才对他那么恼火,至于要打他。

那些人顷刻就围住了她,态度恶劣的凶着她,骂她小p孩多管闲事,可是不管那些人怎么凶神恶煞的骂她,她就只说了句,“外面解决。”

那些人于是放下书跟着她出去了,毕竟如果不放下书她们的动静也引起了店员的关注。

本来也没他什么事了,可是他还是想知道是她怎么解决的,也怕那些人欺负她,他因为不想浪费时间就没有通知管家,自己一个人跟上了他们。

当他们走到了一个无人的胡同里,只有她站在最里面死胡同里低着头,那些人也发现了他,他不知道自己那来的勇气挡在了她面前大呼打人是犯法的,佯装冷静的样子背诵着一条条的法律法规来告诫那些人。

可是那些人似乎并不害怕他说的法律,扬起的手在落下时,她拉了他一把,接着她挡下了那只手,那个少年的力气似乎在她手里划为了虚无,小小身体的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能量。

捏着那个男孩的手轻轻的推了回去,轻飘飘的说道“偷东西属于违法行为哦,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在他也以为她也要同他一样用口才来说服那些人时,她已经动起了手,那些人被她打跑后,转过头就只对他说了句“没有能力保护别人时就不要逞强,强出头一般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好像从那时起他心里有了一些些不一样的东西填了进去,但真正发生的触动是在十六岁那年的绑架。(地点是在一个岛屿)

还好那时的他因为也想同她一样可以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所以之后他学了跆拳道武术参加了军事训练,这次的绑架他也并不是很害怕,他相信自己可以逃出去,可是他低估那些人的能力,他身上被安了追踪器他并没有发现(他逃到了船上),学了所有东西的,他独独忘了游泳,于是他被逼的从船上跳了下去,被划着小船的她再一次救了,可惜她不记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