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膏第三斧砍实,不过不是砍在阿达身上,而是砍在阿财身上,他替阿达挡了上去。

阿财所修是“天生决”的下决,此乃辅助型功法,有治愈及提升队友能力的作用,但却不善攻,也不善守。

阿达挡不住山膏的第三斧,阿财也不行,所以,他只得祭出本命兵器三花青木鼎硬受这一斧。先是鼎碎裂成几块,后是阿财飞了出去,一路上鲜血倒洒一地。

阿达赶忙上前护住阿财,这正是山膏希望见的。

山膏又一斧劈向两人,一把灵伞挡住了这一斧,但那双头猪也把阿贵给拱飞出去。

这时,天边忽地砸落一堆流星雨,可两只猪一点事都没有,顶多砸死了其身上的几只跳蚤。

无名也知道现在自己没用,可一路上,他和三人处得很好,不管怎样,他得先尽力才是,不然心里如何过得去。

那山膏见此,咧嘴一笑,吐出一口丹火卷向无名,无名真没办法,只得抱起小东西,随即运起鲲鹏破空。

但他那双金翅生到一半,百里外一剑飞来,刺破了丹火。紧接着六十里外第二剑飞来,直刺山膏,山膏竟被刺退了三步。那人刺出第三剑时,人已在十里之内,山膏的伤势未愈,不敢硬接,毫不犹豫的转身向远方遁去。

无名见状,收了功法,望向剑来处,只见一名蓝衣青年,骑着天马,踏空而来。

蓝衣人降到地上,没有开口,只默然的望向那头未走的双头猪。

“山膏已经走了,你还不走!”那双头猪的其中一个脑袋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我不走,我要吃他们!我要增加修为!”双头猪的另一个脑袋道。

“蠢货,你打不过他的,快跑!”一个脑袋大吼道。

“你个胆小鬼,你给我闭嘴!我要用苦水淹死他们!”另一个脑袋嚷道。

“呵呵,这位大侠,不要和这蠢猪一般见识,你看,他疯了!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脑袋望着小方赔笑。

“我不走!”另一个脑袋哼鸣着。

“大侠,我一看你就是爱护动物之人,我们先走了!呵呵。”一个脑袋继续陪着笑。

“你个懦夫,你以后别说我认识你!”另一个脑袋恨声道。

“你快给我滚!”一个脑袋大道。

于是,这双头猪的两个脑袋和四条腿,就如同拔河一般的较起了劲,拉拉扯扯的过了半刻钟后,其才离开了这里。

等那双头猪走远,蓝衣人才下马,察看阿财几人的伤势。

这蓝衣人不是别人,正是剑阁阁主小方,在大荒其被称作要命的小方。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也没人知道他从何而来,只知五百年前他和他师傅方剑凭空出现在大荒。

之后,方剑在大荒创立了剑阁,他只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剑阁就与有万年积蕴的大龙天宫,及上千年历史的三生阁平起平坐。

而,小方当年,在鏖鏊钜山,力抗别族种民,为凡人族立下大功,争得天运。

随后,他的人气更是一路飙升!

在其八十三岁时,就晋升练气人王境,成为数千年来凡人族最年轻的人王强者。

这四百多年来,小方从未一败,打败了西荒众多种民的挑战者,为凡人族的立足,立下汗马功劳!

甚至有传言,小方曾击败过来至海外的巨人,他已成为继龙傲天之后凡人族的第二个神话。

“是我来得迟了!其它两路兄弟也数陨落了。”小方淡淡的道。

“怪我,咳咳,要不是我给山膏打了道治愈决,我我,们也···唉!”阿财愧疚的道。

“财叔,别说了,是我们太小看山膏了!”阿贵躺在地上,望着阿财安慰道。

“又都没死,怕什么怕?有什么好难过的!”阿达嘴硬的叫着。他嘴上这样说,可实则很沮丧,阿财被破了本命兵器,就算无生命危险,修为也会跌落。阿贵也伤的不轻。

“走吧!先到轩辕城养伤。小兄弟就是当日夜里发现的无名吧?”小方道。

“晚辈无名,见过前辈!”

“嗯,先一起回轩辕城再说!”

小方说完,招出一辆象牙雕制的马车,将天马拴好,无名二人又将阿财、阿贵、阿达扶上了车。

小方打了个手势,天马冲天而起,朝着天边遁去。

此刻,无名正打量着小方的坐骑,他当然听说过这马,知道小方的人,就知道他的“翻羽”。

它大小和灵马无异,但毛白耳绿,除了一双绿耳身雪净,飞跑时它那些白鬃翻起,犹如鸟羽一般,神骏异常!

在世间,飞得快的灵兽不少,可能比过天马的,却鲜有所闻。传说,天马身上有着部分龙马的血脉,能行越飞禽,只要因缘际会,还会化成龙马。

车上,阿达将半月的过往细说了一遍,小方听后,道了句“辛苦”。

闲时,阿达又与无名聊了些大荒及轩辕城。

三个时辰后,翻羽载着马车,接近了轩辕城。

无名虽已知些轩辕城的概况,但一望之下,仍是震撼不小。

轩辕城与大荒别处不同。无论是凡人族地界,还是他到过的丈夫族、女子族、寿麻民、一臂民地界,都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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