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赎罪。

志国的儿子已经蹒跚学步,咿呀学语,他这才给他起了学名,叫做李毅,他希望他长大之后能够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何远山拖家带口到了金都以后,仰仗着之前到金都做活路时认识的几个老板帮忙,开了自家木匠铺,生意还不错。他和百灵重归于好,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有模有样。百灵成了老板娘,柱子长高了一大截。

马栓儿开了一家娱乐公司,说是娱乐公司,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里面是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暴露的女娃儿,供男人们消遣。马栓儿是幕后老板,经营都是有由老二管理。

有时,马栓儿与道儿上的兄弟们应酬时,也会到这里消遣一番。他出手很大方,给那些女娃儿的小费很丰厚,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怕他,觉得他很难伺候,被他点上坐台,女娃儿们既惊又喜;喜的是今晚收入不菲,惊的是不知哪句话说不好就得挨耳光。

长期没有找到娟儿,马栓儿的身边有了个女人,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名叫楚芸,她长得非常漂亮,可马栓儿从不带她出门。她就像马栓儿养的金丝雀,高兴了就逗她玩儿两下。刚开始,楚芸还巴望着能够嫁给他,做他的老婆,日子久了,心也死了。她为他半年之内堕胎两次,马栓儿然无动于衷,每次只是丢给她一摞钱,扬长而去,一去就很久都不再来看她一次。

在旁人眼里,马栓儿就是一个风流浪子,是绝不会对哪个女人动真情的,唯有他手下的弟兄们知道,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他的心,他的情,早就被那个叫娟儿的女人偷走了,从此,他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孤独的飘荡在红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