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七岁那年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若无情起来,便没有禽兽什么事了。

那一年,她父母双亡已过去三载,她被自己的舅舅和舅母联手送进了乐坊,从良家女成了一名贱籍的乐伎,只为了那五十两银子的卖身价。

她纵然不愿,却终究抵抗不过。

好在她当时年纪尚小,便是去了乐坊也至少先得花上几年学习舞乐,然而也就是在那几年,她在堪比藤鞭笞肤的磋磨之下被迫学会了曲意逢迎,眼见着那风流妩媚之态一日日深入骨髓,她越来越不喜欢照镜子。

十五岁那年生辰刚过,她就被掌乐挑中,领头去给县令小舅子所设的席上献了舞。第二天晚上,她揣着这些年零零散散攒下来的银钱,神色从容地坐上了来抬她去那县令小舅子郊外别府的轿子,用一盏下有迷药的酒笑意嫣然地渡入了那人口中,而后趁夜出逃,头也不回。

因怕被乐坊的人追上,她整整一天一夜不敢休息,起初也不敢走大路,小路崎岖,她又被娇养惯了,鞋底磨破后便几乎疼得走不了路,速度也就越来越慢。

不得已,她只能尽快转上大路,想要寻求外出车队的帮助。

就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花令秋。李素回想起当日情景,对方那仿佛洞悉一切的深邃目光不过略带笑意地在她身上打量了一遍,便兜头问了句:“从哪里逃出来的?”

她这些年别的没学精,就是在看人和识别危险的直觉上有了很大的长进,初见花令秋,她就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那股疏远而凌厉的气息,她断定他不会对她的容色有兴趣,又见他周身不显山不露水的贵公子气派,心知也绝无可能为了她一个脱逃的小小乐伎的赏钱就不辞繁琐地把她给逮回去。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能够说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还极有可能因此得罪他。

于是她略一琢磨,便老老实实交了底。

花令秋听了,果然并没说什么,只是略略沉吟了一瞬,说道:“以你的条件,其实一早便跟了那县令的小舅子,或许反而是好事。”

“我知道。”她平静地说,“但我不甘心。凭什么我这样被他们作践了还要感恩戴德?便是我将来只能嫁个鲁莽屠夫,此刻我也绝不会遂他们的愿。”

花令秋看了她一眼,淡淡而笑:“性子倒是挺烈,但你可知似你这般容色过人却又没有足够能力保护自己的,便是嫁了你口中的鲁莽屠夫,也不过是人家砧板上的肉罢了。结局也未必会比今日好多少。”

她愣了一下,冷笑道:“若真有那日,那便不要怪我如他所愿,用这张脸来教他求生不得。”

或是因为这句话,花令秋出手帮了她。

他说:“你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我将你送到下一个州郡便分道扬镳,你自可决定将来。二是就此将这条命卖给我,我会让你有朝一日堂堂正正再回到这里,亲自清算过往仇怨。”

她不记得自己当时想过什么,只记得那一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二条路。

之后花令秋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重新给了她一个良籍,她也自那时起改了名字,从李元娘成了李素。

素字是她自己起的,因她实在厌倦了艳色。

却没想到的是,原来花令秋身边有个得力下属,居然单名为“锦”。顶着如此热闹喜庆的字,她一直以为会是个很漂亮活泼的姑娘,又或是看起来很俊美也很好相处的大哥。

然而当她第一回见到云锦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想象错得有多离谱。

他的模样倒是如她以为的那般,很俊。可是性情却实在不敢恭维,一见着她就爱蹙眉头,冷冰冰的像是生人勿近,可偏偏据说他和别人都能进退有度的相处。

唯独对着她。

她直觉感到云锦不太喜欢自己。

尤其她笑的时候,他总是会转开目光,既不多看,也不同她多说,惜字如金得很。

偏偏花令秋把她丢给了云锦,后者又偏偏与她一样,对花令秋有发自肺腑的敬重和忠诚,所以居然也就没有拒绝,担起了教授她的责任。

云锦比她大五岁,可那刻板的性子却像是长了她一辈,她说十句笑话也不见他笑一下,反而还说她:“学习之事须得端正态度认真以待,嘻嘻哈哈成何体统?你莫以为将来见了敌人,也能笑两声撒个娇就浑水摸着鱼。”

李素收了笑,从此也就不理他了,原先一口一个乖乖的“师兄”也成了私底下腹诽的“云木头”,总之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闲话不聊一句。

直到几个月后,她忍着头疼不适在梅花桩上练步法,一个不慎就栽了下去,因正病着所以反应也慢了几拍,瞬间心里一抖,想着这回难免要头破血流了,当下已咬牙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痛苦,谁知却被突然及时出现的云锦给一把护在了怀里,他的手臂还因此撞到了桩上,淤青了一大块。

她还没回过神,他已又是眼神一变,掌心覆在她额头上,说道:“病了怎么不说?”言罢也不等她回答,便把人给打横抱起快步送回了房间。

那一回,她在床上躺了三日,便连续喝了三天又香又滑的菜粥,和平日里厨娘做的都不一样。

她这才晓得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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