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自罚三杯,就当赔罪了。”说着,金大牙连喝了三杯酒,我们用的可不是酒盅,而是酒杯,三杯也有一斤了。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金大牙喝的还是白酒,金大牙不愧是酒场老手,酒量还是厉害的,一斤白酒下肚,虽然有些东倒西歪,但却一直没倒。

金大牙到底是老江湖了,做事的确是精细。都说酒后吐真言,但真喝醉的人,哪里还说的出话,哪怕说的出来,又有几分真呢?事实上,这种半醉半醒的状态才最适合问话,金大牙是怕我不信任他说出的话,所以才故意将自己喝成这样的。

既然他如此做了,我也不可能辜负了他的好意。我看着金大牙问道:“金先生,遗迹的消息你是怎么得到的?”

“遗迹?什么遗迹?是沙漠中的那个遗迹吗?我跟你说,我被骗了,遗迹的消息是有人故意透露给我的,经过我这段时间的调查,我终于找到了透露消息给我的那个组织,它叫暗夜。狗屁的暗夜,害的老子差点失去了儿子,我可就这么一个儿子,暗夜这是想让我断子绝孙啊,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上门去,将暗夜千刀万剐。”

说到这里,金大牙露出了苦笑,继续说道:“可是我不敢,暗夜是多么大的一个势力啊,我这点势力,在暗夜面前,就像一直蚂蚁,他们随便的动动手,就能将我碾死。md,暗夜那群混蛋,差点就让我断子绝孙,我却不敢找他们报仇,我tm是不是个窝囊废啊。”说着,金大牙对准自己的脸,扇了几巴掌,边扇边笑,笑声中满是辛酸和无奈。

等到金大牙稍微安静了一会,我从怀里拿出一个银针,继续问道:“那你去找我,也是暗夜让你去的,这枚银针,也是暗夜交给你的?”

“是,我儿子失踪后,暗夜找到了我,他们跟我说,只要能请动你,就能救出我儿子。我没办法,只能听他们的,银针也是他们给我的,他们说,只要在你面前拿出这枚银针,你就一定会答应。”

“冥先生,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的问题,你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小岩和三顺,他们只是孩子。”说着,金大牙从桌底下摸出了一把匕首,继续说道:“冥先生,我知道我骗了你,也差点害死你,我金大牙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可以死,只求你放过小岩和三顺。”

话音刚落,金大牙举起匕首,对准自己心脏,扎了下去,当然他没能扎下去,因为我拦住了他。金大牙是有错,但他也只是个可怜人罢了,这一切都是暗夜谋划的,他们才是罪魁祸首,金大牙最多算个从犯。

而且,就算金大牙不听他们的,我也必然会前往遗迹一趟,我了解暗夜,被他们盯上的猎物,是逃不掉的。

握住金大牙手腕的手,微微一用力,金大牙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手一松,匕首就落到了地上,我拿起匕首,走出了包间。王猛他们并不在,看来是金大牙把他们支开了,经过前台的时候,我将匕首交给了前台,委托他们还给金大牙,我自己则是踏上了回聊斋的路。

我曾经也是暗夜的一员,对于暗夜,我知道的远比金大牙要多,但我所知道的也只不过是暗夜的一角。暗夜是个非常神秘的组织,他们涉猎很广,据我所知,暗夜的高层跟西方各国的首脑都能搭的上话。

金大牙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在暗夜面前,金大牙就只是一只蝼蚁,暗夜动动手就可以碾死他。以暗夜的势力,若是想要掩饰什么,金大牙是绝对查不到的。金大牙查到的消息,一定是暗夜故意让他查到的,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知道金大牙会主动找我,所以让金大牙查到了这些消息,然后再让金大牙将这些告诉我。

但我想不明白的是,暗夜他们到底想做什么。如果说,是为了对付我,那他们直接动手就好了,没必要搞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以暗夜的势力,我是不可能逃脱两次。

现在是北京时间22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作为华夏仅次于魔都和帝都的大城市,山城的夜晚格外的热闹。繁华的商业街上,飘着各种各样的香气,穿着时尚大气的男男女女成群结队的从我身旁走过,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形单影只的走在人群中,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或许是因为职业的影响,我特别不喜欢夜晚和人群。夜晚是我们的天堂,形形色色的人群,是我们最好的伪装。黑夜的掩护下,混入人群之中,没有人会知道我们是谁,也不会有人在意到我们,在诸多的掩护下,我们可以顺利的完成任务,再悄无声息的退去。

聊斋所处的地段并不繁华,甚至可以说有些偏僻。喧哗声逐渐散去,周围变得安静了下来,都已经深夜了,聊斋里依旧有灯光。我踏进了聊斋,方靖坐在柜台后面,在整理着什么,他整理的很入神,连我走近了都没察觉。

我侧身看了一眼,他在整理的是进货单,是啊,明天就是每月固定的进货时间了。两年了,我都已经快要习惯这样平静的生活了,但暗夜又出现了,沉寂下去的怒火再度涌上了心头,我和他们终究是要做个了断的。

金大牙说的没错,暗夜的确是混蛋,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是又回归了原来的生活一样,早期锻炼,继续在店里无所事事,等待着夜晚到来。虽然生活节奏一样,但我却完全轻松不下来,我不知道暗夜到底想干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定会再找上我。

果不其然,一周后,又有事情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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