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松始终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沈清禾的场景。

那时候两个人都还只是个小孩子,不过六七岁的年纪,有些记忆却足可记上一生。

听说隔壁房子里有一户人家新版进来,小柯松就好奇的开门去看,正好就看见防盗门前面,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小姑娘俏生生发站在那里。

并不是寻常小女孩儿爱梳的那种羊角辫子发型,小姑娘剪了一个清爽的短发,齐刘海刚好挡在半截眉毛,一双大眼睛圆溜溜的,充满了灵气。

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就在那一刻,小柯松就被那双眼睛所吸引,呆呆的站在那里,只会一个劲儿的盯着她看,心里暗暗想着,难道是电视里的人走出来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好看

“快叫妹妹,这是邻居肖老师的女儿。”母亲这时笑吟吟的走过来,拍了下儿子的脑袋:“这孩子,看见妹妹太漂亮,都看傻了。”

这就是邻居家的妹妹啊,小柯松这才反应过来,大声叫道:“妹妹,你好。”

半大年纪的小男孩,正是最淘气的时候,那一刻,他却收敛了所有的顽劣,第一次发自真心的认真说道:“妹妹,我带你去放风筝好不好以后这片儿街我罩着你,没有人敢欺负你。”

小姑娘大大方方的站在那儿,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哥哥你好,我不用你罩的。”

说完之后,就灵巧的从一堆家具中间钻了过去,消失在门里面。

而那灵巧的背影,当天晚上也出现在了小柯松的梦里。

柯松是在几天后才再次见到邻居家妹妹的,那时他正百无聊赖的趴在窗口往下看,正好就看见楼下一帮小孩儿聚在一起,捉一只虫子放在放大镜底下烧。

这是附近小孩儿白玩不厌的游戏,看着虫子渐渐挣扎死去,在他们看来仿佛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小孩子并没有什么是非观,只要是好玩,就会嬉笑着去做,却并不知道这是一种残忍的行为。

柯松并不跟着去做,他总觉得这是一件很无聊的行为,却也懒得去阻止。

这一幕正巧就被小清禾给撞到了,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小姑娘就瞪起眼睛,不由分说的就把为首的小男孩推开了:“住手,这个是益虫,能够吃掉害虫的,你们不能烧它”

小姑娘涨红着一张小脸,义正言辞的指责着这些男孩儿们,说急了挽起袖子就上前打架,即使被推了个跟头也毫不在意。

她是属于越战越勇的那种类型,到最后竟然把三四个小男孩儿都打趴下了。

小柯松穿好鞋冲下楼的时候,小姑娘已经利落的从地上蹦来起来,若无其事的拍拍手就想离开。

看见他时,她才站住脚步,甜甜的笑了一下:“哥哥。”

她果然不用他罩着,看着那张清秀的小脸儿,柯松这才明白那天她话里的意思。

沈清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正义感极强,勇敢而又无畏,从很小开始,她的性格就是如此。

两家人渐渐熟悉以后,两个小孩儿见面的时间就多了起来,柯松不再跟楼下那群傻小子混在一起,而是每天陪着清禾妹妹在家里读书。

她家里还有个更小的妹妹,两个半大的孩子还要看着个小妹妹,却并不觉得累,每一天都跟开心的度过。

两个人确定关系是什么时候呢

那时柯松已经是一名游泳队员了,每天都要训练很长时间,有时候还要去外省参赛,回家的时间并不多。

沈清禾也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性格还是那么的正直活泼,学习一直都是班上第一。

她所在的高中时当地很有名的学校,只有学习足够好才能考进去,柯松时凭借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去的,因为留级的原因,阴差阳错的和她分在了同一个班级。

但即便是如此,因为他常常不能来上课,两个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很多,手机在这时间就起了很大的用处。

只能发信息打电话的诺基亚手机握在手里,两个人能发短信一直聊上一整夜,一直到话费都用光,因为是最好的朋友,所以任何烦恼都能向对方倾诉。

沈清禾的手机费一直都是柯松在缴的,因为怕沈母发现她的话费清单太长,会没收她的手机。

“要不要做我女朋友。”聊天的时候,柯松打了这样的一句话过去。

那头便很快回复过来:“好啊。”

就这么随意潦草的,两个人就变成了情侣。

后来的时候,柯松曾经无数次怀疑过,清禾对他的感情,真的就是爱情吗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因为太过熟悉了,很容易把朋友之情跟爱情这两个概念搞混,更何况,那时候他们还很青涩,彼此都没什么感情经历,对爱情也似懂非懂。

而事实上,他和沈清禾的感情,也确实是平淡如水的,虽然互相都对对方很好,但是总少了那么一种感觉,甚至连吵架都是没有过的。

唯一一次,就是沈清禾遇到了郗晟,哭着下跪求分手的那次。

而那也成了两个人最后一次的见面,而后她便和郗晟在一起了,与家里决裂,私奔,直至再无踪影。

柯松这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