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一个黑皮大汉拿着一个木把长鞭,旁边的一个稍瘦汉子头顶顶着一个大碗被拴在木桩。”

林帅好奇的看着周边的一切,仿佛自己像是一只野猴子,突然来到了这人类居住的地方。

“前边有一家餐馆,我们先去凑合吃一点。今天小爷高兴,带你去享受享受。享受完了,找个卖衣服的把你这麻衣换换。省的到了教里给小爷丢脸,走……!”孙智撇了一眼林帅,不耐烦的说道。

“客官您请,楼上雅座二位了唉……。”

这哪是普通的餐馆,分明是一家酒楼。三层高的酒楼,外边显得格外气派。楼顶的瓦片在太阳的照射下,露着五颜六色的光芒。酒楼的门口横廊上挂着一块红底金字的大招牌。

“食香居。”

门口的伙计见孙智二人到来,一口流利的清嗓,直接招呼二人上楼。

林帅心想“这次可真是没白来,就这招牌的样式弄回咱常平镇,那也倍有面子。在这吃上一口,哎,一定爽。”想着就暗暗咽了咽口水。

孙智二人来到楼上,找了一处靠窗的座位。“把你们家这好吃好喝的招牌菜,都来上一遍,小爷我有的是钱。再有就是,等小爷走的时候顺便再打包一桌。”

“得嘞您的……。”

“一品蒸鸭,碳烧雨燕,清蒸鹿尾,过泥苏雀……”一道道菜上来,林帅只记得,前边几道菜的名字。后边的,只顾着流口水给忘了。

“别闲着了,快吃呀!拿啥筷子呀,上手吧!吃肉不上手,香味溜走……。”孙智见林帅拿筷子开夹,直接打断他,教他用手。

二人在桌就是一顿狼吞虎咽,胡吃海塞……。

若不是见孙智这一身华丽的衣服,和腰里别的玉佩,店家早就派人旁边监视这两位。

“好嘛!下人和少爷一桌也就罢了,吃东西直接上手的可不多见。”